关于2020年初三在籍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有关政策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6/8 | 来源: | 点击次数:933
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潍教办字〔2020〕7号)文件要求:“在潍坊市内户籍所在地以外县市区就读,报考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普通高中的考生,须在正式报名前提供户口、监护人房产、初中学籍信息,提前到户籍所在县市教育部门审核报名资格(市区由市教育局统一审核)”。
户籍在我市,在潍坊市内其他县市区就读,报考我市普通高中的考生,须在正式报名前携带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与户口一致),提供学籍号,于6月15日前(工作日期间)到我市教育和体育局13楼基础教育科审核报名资格,过期后不再受理。
上述考生原则上参加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组织的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课程等考查科目的考试,由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一并上传到潍坊中考平台。
咨询电话:7212217。
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