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人社局设立速裁庭多措并举高效处理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
发布时间:2020/4/7 | 来源: | 点击次数:1306
为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高效、便民制度优势,快速妥善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设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的通知》要求,昌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第一时间设立了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专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
今后,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过程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加快建立配套完善的速裁工作机制,切实提升仲裁质效,实现案件“快立、快审、快结”,使农民工工资争议得以快速案结事了,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市和谐稳定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一、建立速裁台账
建立争议案件速裁台账,对案件实行精准统计、精准管理,有效管控办案流程节点和审理周期,确保案件在法定审限内快速结案。对涉及农民工人数较多、金额较大、社会影响较广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销号管理,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妥善解决。
二、完善调裁衔接
积极引导农民工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争议,指导各调解组织积极参与争议调解工作。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提出灵活有效的调解意见,引导当事人选择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调解方案。落实调解建议书、委托调解、调解协议仲裁审查等制度,对于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调解协议仲裁审查案件予以优先审查,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要求的,及时制作仲裁调解书。
三、健全裁审衔接
加强同人民法院沟通联系,建立定期联席会议、案件信息交流、联合业务培训等制度,形成类案指导口径,统一裁审法律适用标准,实现裁审衔接机制长效化、受理范围一致化、审理标准统一化。共同建立相互协助查证制度,以便及时调取、查证相关证据材料;推动落实案件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做好案件材料传递、信息互通工作,充分发挥劳动争议处理“拦水坝”的制度效能。
四、加强法律援助
对有申请援助意愿的农民工,主动协助申请司法援助或工会援助,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工资合法权益,打通农民工维权“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