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潍坊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31 | 来源: | 点击次数:1193
潍人社字〔2014〕147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开发区劳动人事局:
为做好我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潍政办字〔2014〕17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将潍坊市奎文区则尔庄托老中心等14家养护机构确定为潍坊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机构护理型定点护理机构,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等49家医疗机构确定为潍坊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居家护理型定点护理机构,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等35家医疗机构确定为潍坊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医疗专护型定点护理机构,现予以公布。
请各定点护理机构及时与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协议,切实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对参保患者的人文关怀,为参保患者提供优质、适宜、安宁的长期医疗护理服务。
附件:1.机构护理型定点护理机构名单
2.居家护理型定点护理机构名单
3.医疗专护型定点护理机构名单
2014年12月18日
附 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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