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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4/8 | 来源: | 点击次数:967

       

  各相关单位:

  2016年度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申报工作已开始,愿意承担医保服务的医药机构,请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昌邑市民之家申请办理。具体流程:昌邑市人社局5号窗口负责受理审核职工医保书面材料(电话:7228015);19号窗口负责受理审核居民医保书面材料(电话:7223001);若有想一并承担上述两项服务的医疗机构可到5号、19号窗口同时申报;30号窗口负责备案登记、发放POS机、PSAM卡(电话:7199592)。具体受理日期为:①住院、门诊特殊慢性病、普通门诊统筹每年10月份;②门诊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职工长期护理保险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③医药机构主体事项变更为主管部门批准变更之日起10日内。

  2016年度第一批新增住院协议管理医疗机构、门诊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可于415之前申报。

  附:

  1、潍坊市人社局潍人社[2016]21号文件;

  2、潍坊市社保中心潍社保发[2016]12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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