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失业动态定点监测制度
发布时间:2017/4/24 | 来源: | 点击次数:778
加强失业动态监测,建立实施失业动态定点监测制度,是研判就业形势,防范和应对失业风险,助力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的重要手段。
去年以来,我市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失业动态监测工作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4号)要求,紧紧围绕维护就业局势总体稳定这一核心目标,以建立失业动态监测、预测预警和调控应急“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为抓手,密切关注经济和就业形势变化,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了同大、石化、汉兴医药、浩信机械、华裕丝绸、长途汽车站、惠通纺织等7家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涉及多个行业的失业动态监测定点企业,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岗位变化月度统计上报制度,加强就业失业状况动态监测分析,按时将岗位信息数据录入业务系统,提高录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为服务上级研判形势、谋划思路、部署决策提供了有效数据支撑。
当前来看,我市失业动态监测定点企业用工需求总体平稳,未出现大规模裁减员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