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对象全部纳入居民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发布时间:2017/4/24 | 来源: | 点击次数:742
为切实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按照潍坊市有关政策要求,我市深入贯彻落实有关精准扶贫人员的优惠报销政策,将精准扶贫对象全部纳入居民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可享受多项医保优惠政策,切实提高扶贫对象报销比例。
据潍坊昌邑扶贫相关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各级财政给予补贴。我市农村贫困人员由市财政按一档缴费标准(150元/人/年)予以财政补贴,可享受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减半,医疗费用每段补偿比例提高5%,年度大病保险报销最高支付限额提高50万的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