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之窗 - 天南地北昌邑人

2019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政策


发布时间:2019/7/17 | 来源: | 点击次数:2414

   

  一、报名时间 

  网上集中报名时间8月5日~8月7日。对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可持相应材料到拟报名学校由学校帮助进行信息输入。 

  二、报名方式 

  1.城区公办中小学招生采用“互联网+”报名的方式进行。 

  方式一: 

  使用电脑登录系统报名,网址:  

  http://jyj.jghb.top/web/login/userlogin.html 

  (若报名过程中出现问题,建议使用谷歌或搜狐浏览器) 

  方式二: 

  扫描下方的二维码,关注公众号,进入系统报名。 

             

  2.镇街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由镇街区教育办统一安排部署,详细招生时间及要求见各镇街区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实施方案。 

  三、具体招生工作流程 

  1步——家长网上报名,根据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电子照片8月5日~8月7日) 

  2步——系统对家长填写信息进行审核 

  3步——反馈信息审核结果8月12日) 

  4步——获得入学通知书 

  5步——根据入学通知书要求按时到学校报到入学 

  四、年龄规定 

  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县级以上医院相关证明,向片区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统一报市教育局备案。 

  初中一年级:2019年小学应届毕业生(有正常学籍)。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六年级对口直升本校初中一年级。 

  学校要接收能够在普通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学习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五、入学依据 

  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以监护人独有或夫妻共有的房产(居住)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为主实行划片入学。九年一贯制小学毕业生可对口直升本校初中一年级。今年起,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入学,实行“互联网+”报名,登录报名平台上传所需材料,后台验证,无需提报纸质材料。 

  1.昌邑户籍居民子女入学 

  1)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监护人)在片区内有房产的,报名时需提报户口本、出生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 

  2)学生父母确无房产,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上常住的,可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申请入学。报名时需提报户口本、出生证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 

  3)学生父母确无房产、学生户口随父母(或一方)在片区内的,可根据户口驻地申请入学(注:户口隶属于单位的,须按照单位现地址参与划片),报名时需提报户口本、出生证明。 

  4)昌邑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报以下材料,缺一不可:①户口本、出生证明;②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满一年且正常经营)或监护人的劳动用工合同(须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经实地调查情况属实的,可按工商营业执照营业地点或用工单位驻地参与划片。 

  2.外来务工(非昌邑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外来务工人员在我市有房产的,需提报户口本、出生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 

  2)在昌邑无房产的,其子女入学须提报以下材料:①户口本、出生证明;②公安部门颁发的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居住证;③学校片区内工商营业执照(办理时间满一年且正常经营)或监护人的劳动用工合同(须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经实地调查情况属实的,可按工商营业执照营业地点或用工单位驻地参与划片。    

  3.特殊情况规定 

  1)因旧城区改建征收房屋涉及到被征收人子女入学的,报名时需提报户口本、出生证明和补偿安置协议(需土地储备中心备案或市拆迁办盖章)。 

  2)因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的,需提报户口本、出生证明、房管局或不动产登记中心盖章的复印件以及购房原始发票(或缴纳房产契税的完税证明)。 

  3)房屋现已居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的,需提报户口本、出生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非收据)以及三个月以上的物业、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缴费单据等实际居住证明。 

  4)监护人与他人(非监护人)共有的房产、商业用途的门头房、尚未交付使用或尚未入住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另外,小学新生入学还需提报接种防疫证。不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须回原籍升学。因城区公办学校学位有限,学生转学以监护人房产(现实际居住)为主,具体要求见学校招生简章。 

  六、依法保障各类群体学生入学 

  (一)当地居民子女。当地居民子女入学,需按要求提供父母(或监护人,下同)符合条件的房产、户口等入学材料。不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学生须回原户籍所在地就学,原户籍所在地学校要无条件接收。 

  (二)随迁子女。随迁子女在城区入学的需提供户口本、父母的居住证(无法提供居住证的,可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流动人口登记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合法稳定就业证明等材料。各招生学校要强化服务意识,对于片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要及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 

  我市李家埠初中、李家埠小学、石湾小学、十字路小学、南逄学校(九年一贯制)、围子初中、围子小学等7所学校空余学位继续接纳以居住证为主,不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入学需同时提供户口本、务工证明等相应材料。各接收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对上述人员子女收取借读费,实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班级。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学校要依法予以统筹安排。 

  (三)残疾儿童。特殊教育学校要大力宣传残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完善与残联、卫健、民政等有关部门的残障儿童信息共享机制、全纳教育制度、入学鉴定评估制度,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积极配合潍坊盲校、潍坊聋哑学校做好视障、听障学生招生工作。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对不能随班就读的,通过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方式进行合理安置并按规定注册学籍,学校要平等对待各类轻度适龄残障儿童,不得歧视,不得无故拒收,真正做到“全覆盖、零拒绝”。 

  (四)留守儿童。各镇街区教育办、市直学校要重点做好无人监护、失学辍学、无户籍等孤儿、留守儿童的就学保障工作;对不在学的孤儿、农村留守儿童要会同镇街区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采取电话沟通、入户家访等方式,逐一核查,及时联系并做好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工作。要建立孤儿、留守儿童等特殊需要学生关爱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全面落实资助救助、“教师妈妈(爸爸)”等关爱帮扶政策。要全部设立留守儿童关爱室,配齐配全相关设施设备,全面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各项资助救助政策,确保每一名学生不因贫困、学困而辍学。 

  (五)高层次人才子女。根据潍坊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潍发〔2018〕10号)要求,对我市引进的高端人才(含经组织部门认定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通过我市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鸢都学者)子女入学,在招生报名期间,持高层次人才证明材料、户口本(小学生还需接种防疫证明)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本着尊重本人意愿和就近方便原则,优先予以协调解决。 

  (六)其他优抚优待对象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等入学,根据军人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意愿,就近就便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公办学校就读。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在其父母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在教育质量较好的公办学校就读。对在本市居住的潍坊市荣誉市民子女,由居住地或工作地教育部门给予优先入学照顾;妥善安排市级及以上劳模子女入学。 

  七、城区公办学校招生片区及招生咨询电话 

  昌邑市第一实验小学:东到解放路、南到利民街、西到建设路、北到富昌街(含人民银行、一实小、西苑、恒昌家园、北海花园以及于范城后村高道村、吴家庙村居民)。 

  招生咨询电:7212224    18866766786  

  昌邑市第二实验小学:东到天水路、南到富昌街、西到都昌路、北到院校街(不含人民银行、于范城后、西苑、恒昌家园) 

  招生咨询电:7211771    13589158165 

  昌邑市外国语小学:西到天水路、南到富昌街、北到院校街、东到新昌路。 

  招生咨询电:7129166   13589160242   18263630179  

  昌邑市育秀学校: 

  1.小学:西到解放路、北到平安街、东到潍河西岸、南到盛昌街。 

  招生咨询电:7110078    13081688148                                                        

  2.初中:解放路以东,利民街以南,奎聚路以西,交通街以北(含新兴街以南、解放路以西、交通街以北区域)以及交通街以南,石化路以东,南苑街(向东延伸至天水路后再向南至盛昌街)以北,潍河西岸以西。 

  招生咨询电:7119352    13791625890 

  昌邑市凤鸣学校: 

  1.小学:新昌路以东、新兴街以北、滨河西路以西、院校街以南。 

  招生咨询电:7225366   15053696476  15763655929 

  2.初中:奎聚路以东、交通街以北、滨河西路以西、院校街以南。 

  招生咨询电:7225366  15318937832  13705365039 

  奎聚街道奎聚小学:西到天水路、北到利民街、东到奎聚路、南到平安街(不含新兴街以北与文昌路交叉口以东区域);以及西到奎聚路、北到交通街、东到新昌路、南到平安街。 

  招生咨询电:5596115    13583683596  

  奎聚街道文山小学:西到解放路、北到富昌街、东到新昌路、南到新兴街(不含一小招生片区及利民街以南与文昌路交叉口以西区域)。 

  招生咨询电:7211481    13869679978 

  奎聚街道南隅小学:东到天水路、南到交通街、西到建设路、北到利民街。 

  招生咨询电:18763655397 13205369168 

  奎聚街道辛置小学:北到交通街,东到天水路向南至平安街后向东至解放路,南到南苑西街,西到石化路以及北到南苑西街,东到解放路,南到兴昌街、西到北海路。 

  招生咨询电:7212511    15069648216 

  奎聚街道三台小学:西到奎聚路、北到新兴街、东到潍河西岸、南到平安街(不含交通街以南与新昌路交叉口以西区域)。 

  招生咨询电:7216967    15065652169 

  都昌街道都昌小学:东到建设路、南到交通街、北到院校街、西到石化路范围内及长埠村、刘埠村、前埠村、后埠村、东褚村、南褚村、北褚村(不含一实小、二实小招生片区具体校区划分由教育办和学校负责)。 

  招生咨询电:5596828    5596819 

  昌邑市实验中学:西到原审计局向南北延伸、北到院校街、东到奎聚路、南到利民街以及高道村、韩家屯、东西安家埠、长埠村的学生。另外,原审计局以西,富昌街以南,建设路以东,利民街以北区域,以及建设路以东,利民街以南,解放路以西,新兴街(向西延伸至建设路)以北区域(原新村中学片区内)的学生,可自愿选择到实验中学本校就读或仍然到新村校区(原新村中学)就读,该区域内所有学生不论到实验中学就读的还是仍在新村校区就读的,学生学籍统一建在实验中学新村校区(原新村中学)。 

  招生咨询电:7211059   13656363516   15864591958  

    都昌街道新村中学:原审计局以西(向北到院校街,向南到利民街)以及利民街以南、解放路以西、新兴街以北(向西延伸至石化路)及王逄、刘埠、南褚、东褚、北褚、前埠、后埠等村的学生。其中,原审计局以西,富昌街以南,建设路以东,利民街以北区域,以及建设路以东,利民街以南,解放路以西,新兴街(向西延伸至建设路)以北区域的学生,可自愿选择到实验中学就读或仍然到新村中学就读。该区域内所有学生不论到实验中学本校就读的还是仍在新村中学就读的,学生学籍统一建在新村中学。 

  招生咨询电话:13589160127    15163656187 

  市教育和体育局 

  招生咨询电话7212217   

  招生监督电话7220011 

  招生信息公开网址:http://www.changyi.gov.cn/wzq/jyj/ 

版权所有:南地北昌邑人 数据镜像:追梦阳光动力
本站内容来自互联网,仅作信息分享作用,不代表本站认可该立场。如有异议,可以联系本站邮箱。me(AT)dongsk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