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街道五项举措推动乡村文明行动深入开展
自乡村文明行动开展以来,都昌街道强化五项措施,推动活动扎实开展。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街道党工委负责“乡村文明行动”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的指导服务,成立“乡村文明行动”创建办公室,具体负责“乡村文明行动”各项任务目标的推动落实,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干群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加大创新,挖掘典型。以提高农民素质、树立文明新风为出发点,根据各自村(居)的特点,创新活动形式,充实活动内容,加大创新力度,为“乡村文明行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搭建多种形式平台。建立健全典型的发现、评选、培养、举荐等工作机制,发展壮大“乡村文明行动”工作典型群体,每年选树一批村(居)典型、工作经验典型、个人典型,并通过表彰会、现场会、报告会等形式,进行大张旗鼓地表彰、学习和宣传,在街道营造出崇尚文明、践行高尚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开设专栏、专题等形式,突出宣传好开展“乡村文明行动”的重要意义、任务目标和方法步骤,提高广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为行动开展创造良好条件。积极宣传在活动开展中发现的先进事迹及典型经验,扩大他们的社会影响,提他们的高知名度,在街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大投入,统筹共建。切实加大对“乡村文明行动”的经费投入,街道财政设立“乡村文明行动”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确保这项工作正常运行。同时,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结合年终考核,加大对村(居)创建工作的表彰奖励力度。广开门路,广泛吸纳社会资金,鼓励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这项行动的开展,形成多元化的资金保障机制。将“乡村文明行动”与当前开展的“包村联户”、创先争优、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等活动紧密结合,着重帮助创建村搞好公共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治理、文化条件改善等难点和重点。
(五)狠抓落实,强化考核。把“乡村文明行动”纳入年终对村(居)的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同时,把各村(居)“乡村文明行动”开展情况作为评选年度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创建先进村(居)的重要依据。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定期督促指导,督查情况予以通报,并将每次督查结果与年终的考核挂钩